中融人寿临时信息披露报告—重大事项[2018]4号
我司深圳分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受到深圳保监局行政处罚(深保监罚[2018]14号),接受处罚如下:
我司深圳分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的行为。2017年8月至12月,深圳分公司虚列会议费12笔,虚列业务招待费5笔,虚列费用金额合计289.96万元。给以深圳分公司处罚款50万元;对时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王超,警告并罚款10万元,同时撤销任职资格;对时任深圳分公司银行保险部负责人于千,警告并罚款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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